政策
法定主动公开内容
政府信息公开年报
政府网站工作年报
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陕西省邮政管理局关于确定2022年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样板县名单的通知
索引号: | ZDDBG266292 | 发文字号: | 陕交发〔2023〕16号 |
发布机构: | 办公室 | 公文时效: | 有效 |
名称: |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陕西省邮政管理局关于确定2022年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样板县名单的通知 | ||
主题分类: | 陕交发文件 | 发布日期: | 2023-03-05 |
各设区市、韩城市、杨凌示范区交通运输局、邮政管理局:
按照《2022年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样板县创建工作实施方案》(陕交发〔2022〕71号)和《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开展2022年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样板创建县验收工作的函》部署安排,省交通运输厅联合省邮政管理局,组织省道路运输中心,对西安市阎良区、宝鸡市眉县等5个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样板创建县进行了验收。结合验收情况,经省交通运输厅、省邮政管理局专题研究,确定西安市阎良区、宝鸡市眉县、咸阳市长武县、渭南市潼关县、安康市岚皋县等5县(区)为2022年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样板县。
西安、宝鸡、咸阳、渭南、安康市交通运输局要会同邮政管理局,加强对样板县的运行监测分析,客观评估发展中存在的困难和短板,进一步完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,不断丰富站点服务功能、拓展线路覆盖范围,深化样板县创建成果;要及时总结样板县客货邮融合发展成效和经验,通过电视、报刊、互联网等渠道宣传推广。其他地市交通运输局要会同属地邮政管理局,深入学习样板县创建经验,结合地方发展实际,推动辖区农村客运、货运、邮政、快递等既有网络、运力资源、信息共享。
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陕西省邮政管理局
2023年3月20日
分享到: